关于2022年省“利剑”行动专项督察第一项反馈 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9日       来源: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      阅读:110次

       关于2022年省“利剑”行动专项督察第一项反馈

       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公示

       根据《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湘环督办〔2019〕2)号要求,现将我县2022年省“利剑”行动专项督察第十项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前公示,公示时间:12月16日—12月20日,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联系桂阳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735-4422687,地址:桂阳县欧阳海路市生态环境局桂阳分局401室。

反馈问题

有的县市区和单位重视程度不够高、认识不够深刻、部署不够到位,在抓“利剑”行动工作中“紧一阵,松一阵”。郴州市部分县市区未对“利剑”行动清单中的环境违法问题做到应查尽查,桂东县、永兴县、苏仙区仅查处1起。

整改目标

提高“利剑”行动工作重视程度、认真部署落实问题整改,对“利剑”行动清单中的环境违法问题做到应查尽查。

整改时限

2022年12月31日

整改措施

1.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利剑”行动为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专题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定期调度推进。

3.对“利剑”行动清单中的环境违法问题做到应查尽查,同时举一反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整改完成情况

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和“利剑”行动为抓手,在全县进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县列入“利剑”行动清单的65个环境风险隐患问题全部完成整改或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实现风险降级,降级率达到100%。

二、领导重视,高位推动“利剑”行动工作。桂阳县委、政府高度重视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并将该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平任组长的桂阳县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桂阳县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利剑”行动方案》,制定了《桂阳县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对“利剑”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多次在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议和县生态环境委员会上传达、学习省、市“利剑”行动精神,并对我县“利剑”行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定期调度推进相关工作。

三、对“利剑”行动清单中的环境违法问题做到应查尽查。桂阳县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6起,罚款143.798万元,其中查封扣押案件2起,责令停产案件1起,移送或准备移送公安案件3起。有效化解环境安全隐患,确保辖区内生态环境安全。

经过上述整改,该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既定整改目标,符合整改验收销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