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选聘物业服务公司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7日       来源:县房管局      阅读:148次

重新选聘物业服务公司公告

       因湖南宏泰博联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不善,主动申请撤出绿园春小区、广厦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并终止与桂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签订的物业合同,我中心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同意其撤出,同时为保证绿园春小区的正常秩序,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决定于近期以公开投标评选的方式重新选聘物业服务公司。

       一、项目名称:绿园春小区、广厦小区物业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绿园春小区总建筑面积:104950平方米;广厦小区总建筑面积:46435平方米

       三、服务内容及标准:

      1、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包干制,由乙方自行向物业使用人收取,并向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交纳物业服务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00),无论盈亏均自行承担;

      2、物业服务项目期限1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物业服务费标准:绿园春小区住宅按每月 0.5 元/平方米收取,非住宅按每月 0.8元/平方米收取;广厦小区住宅/非住宅按每月 1 元/平方米收取;

      4、服务内容: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绿化及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日常养护服务、协助做好公租房管理相关工作。

      四、投标截止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 年 2 月 15日 17 时 00 分,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咨询地点:桂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4室

      3、联系人:龚铁京,电话:18711537788

桂阳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