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桂阳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4日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阅读:305次

桂阳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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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对2022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就项目开展和项目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概况

      2022年,县卫健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了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目标、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统筹规划全县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各地卫生计生工作开展。卫生健康局机关年末实际在编在职人员89人,长期聘用人员6人,临时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86人。机关设内设机构具体是:办公室、人事股、爱国卫生工作股、财务股、体制改革和药物政策股、疾病预防控制与妇幼职业健康股、医政医管股、中医药管理股、基层卫生健康股、科技教育股、法规与综合监督股、老龄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无偿献血管理股、系统分工委办。管理县第一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宝山医院、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卫生健康事务中心县计划生育协会机关归口县卫生健康局管理。2022年在新冠肺炎依然严重形势下,卫生健康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项目实施依据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桂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中省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等文件,对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工作进行安排。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我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基本药物实施情况,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支出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绩效评价原则

       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项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项目特点,遵循以下评价原则: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系统性原则。使绩效评价能反映资金使用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2、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省卫健委对项目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对卫生院、村卫生室基本药物资金的管理和效果评价,我县对项目资金工作开展的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水平、所取得的效益、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支出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收集政策范围内发放对象相关信息,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价方法,形成客观有效的自我评价。

三、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一)资金预算情况

       1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补助2148.6万元,其中中央、省资金到948.6万元,县本级药物配套资金1200万元。

      22022年财政到位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23.26万元,其中中央、省级323.26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12022年乡镇卫生院日常基本运转使用上级药物补助资金及本级综合补助资金2148.6万元。

       22022年实际发放村卫生室基药补助资金323.26万元358个行政村卫生室。

(三)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制定了资金支出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了相应原则和要求,开支范围、程序、办法及标准、审批权限等。

四、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情况

       基本药物补助资金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由财政按进度安排经费,全年分3次安排拨付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和本级财政综合补助资金。对卫生室药物补助资金,通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考核后,县财政给予安排,卫生院通过报账方式,由卫生计生会计核算中心将各卫生室基本药物补助资金通过代发银行转账支付到各卫生室乡村医生手中。全年没有发现截留、挪用、挤占、虚列资金等现象。

具体执行:

      1、为有序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了桂阳县2022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办法》、阳县2022年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价方案》县卫健局与乡镇卫生院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纳入对卫生院综合绩效考核,并组织了专项考核。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全部100%达标。

        2、积极开展培训学习。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巩固完善我县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提高医务人员基本药物合理使用能力,规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特邀请市药学会专家,11月份举办桂阳县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及政策、药品供应保障、药事管理、合理安全用药管理(处方点评)、药品管理法等相关内容的培训

       3考核结果与基本药物资金相挂钩。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结果拨付相关补助经费,经费的补助,保障了乡镇卫生院的基本支出正常运转,充分调动了乡村医生积极性。

       绩效效益: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五、项目绩效评价及结论

       评价:2022年卫生院、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看病贵”问题,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新医改带来的实惠。

       结论:根据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各项指标综合自评得分92分,项目绩效支出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