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二季度创新创业园区“135”工程拟奖补面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9日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阅读:318次

根据省政府决定,为进一步加快推进“135”工程,拟逐季对开工建设的标准厂房面积按实际开工量进行以奖代补。筛选原则:一是规范范围。按照“一县一园”的总体原则,各县市区划定独立的创新创业园区,面积按1-2平方公里控制,安排项目必须选址在创新创业园区内。二是时间要求。必须是目前已开工并已进行主体施工的标准厂房项目。三是奖励先进。优先奖励行动快、开工量大的县市区,按实际开工量进行奖补,不包括2014年及今年一季度已奖补面积。对2014年预安排中已竣工的标准厂房按实际竣工面积进行奖补。

  根据筛选原则和各市州申报文件以及施工许可证、真实性承诺等资料,我委与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委、省国土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等单位进行共同会审,并结合联席办赴部分市州抽查核实的情况,提出了2015年二季度“135”工程拟奖补面积(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2015年7月29日-2015年8月3日。如对本次拟奖补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委。

  联系人:刘城;电话:0731-89990773

  附件:2015年二季度“135”工程拟奖补面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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