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28日       来源:桂阳县政府门户网      阅读:1708次

桂政办函〔2015〕75号

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5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

指南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今年9月至10月,我县将编制《桂阳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目的

编制《桂阳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是规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深化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举措,对于依法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促进行政机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二、编制主体

县政府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粮食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残联、县城管局、县档案局、县地税局、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县发改局、县房管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公路局、县规划局、县国税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人口计生委、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旅游外事侨务局、县煤炭局、县民政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农机局、县气象局、县人防办、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蔬菜局、县水利局、县司法局、县体育局、县统计局、县卫生局、县文广新局、县物价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县烟草专卖局、县药监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广播电视台、县供电公司、县自来水公司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组织领导

成立桂阳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委员会,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黄四平,县政府副处级干部周晖任顾问,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主任钟宾任主编,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常务副主任唐朝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桂阳分公司经理武洪辉、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汪建中任副主编,张建春、罗隆、卢恒、彭静、邓迎久同志为成员。编委会下设办公室,由唐朝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主任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

四、编制标准

(一)《目录》编制标准

1.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桂阳概况;

(2)县政府领导姓名、职务及其工作分工;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桂阳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桂阳县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桂阳县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

(5)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关于桂阳县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6)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桂阳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县直有关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简介;

(2)单位领导姓名、职务及其工作分工;

(3)单位主要职能;

(4)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陈列标题即可);

(5)办事指南(对保留的每个行政许可和其他办事服务事项按照申报对象、审批依据、审批条件、申报资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程序、法定期限、承诺期限、服务电话依次罗列)。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目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简介;

(2)单位领导姓名、职务及其工作分工;

(3)单位主要职能;

(4)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陈列标题文号即可);

(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XX乡镇、街道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6)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XX乡镇、街道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

(7)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关于XX乡镇、街道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8)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按项目名称、建设性质、项目业主、建设规模、总投资、主要建设内容、责任单位依序罗列)。

(9)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乡镇、街道XX应急预案)。

(二)《指南》编制标准

1.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及联络方式(包括办公地址、电话、传真、E-mail等);

2.主动公开的范围及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

3.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申请人提出申请须知,处理申请的程序和答复方式;

4.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方式。

五、编制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务必严格按照编制标准认真组织编写,严格审查把关,及时报送汇编。要求以电子文本(统一为Word文本)和书面资料的形式报送。书面资料除有单位主要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的签名外,还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报送地点:县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301,联系电话:4499936,联系人:彭静,邮箱:gyzw4499936@126.com。

(二)要抢抓进度。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在9月20日前完成编制任务,对编制工作不重视、拖延全县编制工作进度或因工作不到位产生不良后果的,将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要强化考核。此次编制工作将列入年度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考核内容统一考评。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样本)

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5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样本)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本《指南》。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桂阳县XXX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

传    真:XXXXXXX。      电子邮箱: XXXXXXX。

邮政编码:XXXXXXX。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权利人可以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查阅,也可以到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XXXXXXX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ngy.gov.cn;

本单位网站,网址:XXXXXXX。

2.新闻媒体、公告栏等。

(三)公开时限。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本单位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公开权利人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二)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桂阳县XXX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其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桂阳县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提出申请,也可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申请人采用上述方式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当面口头提出申请,本单位受理机构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本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审查。

①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②申请人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不同,为提高效率,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要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延长15个工作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③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④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⑤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四、监督方式

公开权利人可就桂阳县XXX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桂阳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诉或投诉(联系电话:0735-4499936,办公地址:县政务服务中心,邮政编码:424400),也可以向县监察局(联系电话:0735-4470305,邮政编码:424400)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桂阳县XXX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

法人

或者

其他

组织 名  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法人代表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姓名 传  真

联系人电子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 请 时 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

信息

内容

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 磁盘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若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桂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