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将印发《2016年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任务方案》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2日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阅读:291次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讯 4月8日下午,受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委托,副主任胡祖才主持召开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会议透露,国家发改委将尽快印发《2016年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任务方案》。


  胡祖才在讲话中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确定的工作重点,扎实推进“一融双新”工程,2015年新型城镇化20项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胡祖才表示,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在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的背景下,新型城镇化蕴藏着巨大的内需潜力,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平台,需破解人口市民化难题,提高城镇化质量,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016年新型城镇化工作要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部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开拓创新、勇于担当,建台账、钉钉子,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做好五个领域30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进展。”胡祖才说。


  胡祖才表示,会后,国家发改委将根据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并尽快印发《2016年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任务方案》,同时发挥好部际联席会议的平台作用,建立工作台账,请各部门对照任务分工,加快推动相关工作,确保改革举措真正落地生根、早见实效。


  另悉,国家发改委日前出台的《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要完善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推动户籍制度改革落地,建立健全“人地钱”挂钩机制,制定实施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推动居住证制度尽快覆盖未落户的城镇常住人口,使其依法享有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扩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范围,抓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制定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意见,支持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特大镇综合功能设置改革试点,将一些具备条件的特大镇尽快发展成为中小城市。制定市辖区设置标准,进一步优化市辖区规模和结构。深化城市公共交通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城市交通拥堵综合治理机制,健全城乡和跨区域公共交通衔接机制。推进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改革。


  有分析称,推进新型城镇化,将有利于释放内需巨大潜力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对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编辑:谢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