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印发绿色制造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8日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阅读:136次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讯 4月18日从工信部获悉,近日工信部印发通知称,决定组织开展绿色制造2016专项行动,同时印发《绿色制造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工信部有关负责人指出,我国虽然是制造业大国,但并没有完全摆脱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发展模式,资源环境制约十分明显。为此,工信部制定《实施方案》,以加快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全面推行绿色制造,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实施方案》明确,通过实施绿色制造2016专项行动,预期实现以下目标:(一)进一步提升部分行业清洁生产水平,预计全年削减化学需氧量8万吨、氨氮0.7万吨。筛选推广一批先进节水技术。(二)建设若干资源综合利用重大示范工程和基地,初步形成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区域协同发展新机制。(三)会同财政部启动绿色制造试点示范,发布若干行业绿色工厂创建实施方案或绿色工厂标准。


  围绕上述目标,《实施方案》提出了以下重点工作,包括:


  (一)实施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围绕制造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发布《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实施重点流域部分行业水污染防治清洁化改造。会同财政部支持一批高风险污染物削减项目,从源头减少汞、铅、高毒农药等高风险污染物产生和排放。在钢铁、造纸等高耗水行业,筛选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节水技术。组织开展节能监察和跨区域专项督查,在重点行业实施一批高效节能低碳技术改造示范项目。


  (二)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协同发展示范。在尾矿、煤矸石、粉煤灰、脱硫石膏等重点领域,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重大工程示范,推广应用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会同财政部组织实施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示范工程建设。支持固体废物工程技术研究机构、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与生态发展创新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建设。


  (三)推进绿色制造体系试点。统筹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试点,发布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绿色工厂评价导则和绿色供应链管理试点方案。会同财政部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区域,选择部分城市开展绿色制造试点示范,创建一批特色鲜明的绿色示范工厂。


  此外,为保证《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工信部提出了系列保障措施,如创新机制模式、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政策支持、强化监督管理等。


  有专家表示,开展绿色制造专项行动,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有助于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同时也将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编辑:谢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