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0日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阅读:67次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讯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明确2016年工作重点为增强质量和品牌提升的动力、优化质量和品牌提升的环境、培育质量和品牌竞争新优势、夯实质量和品牌提升的基础、实施质量和品牌提升工程等五大项。




  《行动计划》明确,今年将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具体内容包括:




  ——以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马桶盖、智能手机、玩具、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厨具、家具等消费者普遍关注的消费品为重点,开展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组织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突出抓好输非商品、输中东商品、跨境电商产品质量提升。实施出口食品竞争力提升工程。




  ——在重点领域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依托“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推进新药研发质量与品牌提升。开展提升医疗质量专项工作。开展售后服务质量对比提升活动,发布京津冀地区城市公共服务质量监测报告。




  ——结合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全面提升物流服务水平。




  ——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服务质量,加大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力度。




  ——开展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涂料质量标准提升行动。




  据了解,今年春节,600万出境过年的中国游客“刷出”境外消费900亿元人民币的新纪录。“爆买清单”中不但涵盖智能马桶盖、电饭煲等高端耐用品,也包括感冒药、丝袜、袋装方便面等日用消费品。




  有分析称,国人海外“扫货”现象,折射出消费者对国内消费环境和国货品质的信心不足。




  为此,有专家表示,以马桶盖等消费品为重点,开展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将有利于创新消费品,增加优质产品的有效供给,进一步满足广大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另悉,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曾多次强调产品提质。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曾表示,要努力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消费品品质;加快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建立商品质量惩罚性赔偿制度;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这也是“工匠精神”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此外,《行动计划》要求,加强质量整治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在煤炭、钢铁、电解铝、石油化工等高能耗、高污染行业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及其他行业准入制度,按标准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




  根据《行动计划》,我国将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开展质量促进法等立法研究。推动开展标准化法、计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推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出台。修订完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指导地方积极开展质量促进立法工作。编制《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编写2016年国家医疗质量管理安全报告。(编辑:谢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