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国、地税房地产业建筑业“营改增”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29日       来源:      阅读:47次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现行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由原来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增收。为了确保营改增顺利、平稳的实现税制转换,4.28日,在桂阳县政务中心一号会议室召开了“桂阳县国、地税房地产建筑业‘营改增’专题培训”。


本次培训主要介绍到,从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这些行业营改增,是营改增试点的一次“总攻”,将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根据相关规定,今年纳入改革试点的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适用税率为11%,保险金融、生活服务业税率为6%。增值税的核心是进项税抵扣链条,链条的完整对于增值税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企业而言,同一销售规模的企业缴纳增值税多少,取决于前一环节购进时是否可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这就意味着减少了销售环节的重复征税行为,从而进一步降低纳税成本和征税成本,也就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自2011年营改增试点开始,逐步将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电信业、邮政业纳入试点范围。2016年5月1日起,将把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实现了一、二、三产业所有行业的全覆盖。今后所有行业的所有业务,只要发生应税行为都应缴纳增值税,而不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