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核通过名单公布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6日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阅读:85次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讯 近日,工信部发布通知,公布了第二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核通过名单。


  名单显示,北京市石景山区产业促进中心、天津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河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等190家示范平台通过复核。


  工信部要求,通过复核的示范平台要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被提出整改意见的示范平台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并抓紧落实。


  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把被提出整改意见的示范平台作为2016年测评的重点,测评不通过的将撤销“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


  同时,通知明确,撤销江苏集群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数字金融服务(杭州)有限公司、宁海县盛源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安庆市天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青城鸭鸭技术服务服务有限公司、河南久通电缆有限公司、三门峡市豫华职业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乡太行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甘肃高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联合物流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莆田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山东富利特药业有限公司、山东农友软件有限公司、河南天誉动力机械有限公司、黄石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四川瑞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共18家单位“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


  据了解,工信部在2012年底公布第二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名单显示,共有208个平台被授予“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


  根据《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管理办法》,工信部对示范平台每三年复核一次。复核与年度申报同时进行,由示范平台将三年工作总结、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和服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以及《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年度运营情况测评表》报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测评后,填写测评情况及意见,经工信部复核,对合格的示范平台予以确认;对不合格的予以撤销。(编辑:谢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