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规划定位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14日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阅读:122次

各市州工信局、产业园区: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五好”园区 推动新发展阶段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21〕19号)和全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推进会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组织开展规划定位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全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除综合保税区外)。
    二、评价内容
    主要评价园区产业发展定位、园区产业链完整度两项指标,各产业园区请按《省工信厅“五好”园区规划定位评价指标数据表》(见附件1)填报相关数据。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产业园区认真填报评价指标,相关数据以统计数据为准(需统计部门盖章)并对上报数据真实性负责;加分项指标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认定文件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我厅将对数据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现场核实,数据不实的将予以扣分并通报。
    (二)请各市州工信局认真组织所辖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除综合保税区外)开展评价工作并按时上报,并对评价数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正式行文(含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至省工信厅,所属园区上报相关材料一并报送。
    (三)报送截止日期为7月15日,联系人:李景明0731—88955494,邮箱:cyjjtjc@163.com。

    附件:1.省工信厅“五好”园区规划定位评价指标数据表 
          2.省工信厅“五好”园区规划定位评价指标数据汇总表

    附件下载:附件1-2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12日